北京市怀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成立于1983年6月,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。现内设五科一室,即:政办室、农村财务管理科、农村审计科、农村合同科、怀柔区农村经济综合信息处理分中心、辅导科,现有干部职工47人。
主要职能是:
一、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管理保障,宣传、贯彻、执行有关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负责制定本区县经管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、指导检查乡(镇)、村经管工作的实施情况,负责统计和上报经管工作的数据及分析报告。
二、负责制定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制度,统一制定各业承包(租赁)合同文本。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,解决承包合同纠纷,保管农村合同管理档案。
三、负责本区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,制定本区县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,指导检查农村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。加强经济核算,搞好收益分配,掌握农村经济动态。
四、负责乡(镇)、村经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搞好有关农村经管工作的政策、问题的调查研究,负责抓好经管工作典型示范的推广工作。
五、负责本区县农村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,并制定审计办法和有关制度。搞好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,负责发放农负卡。
六、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本区县乡(镇)、村的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的行政村执法工作,协助乡(镇)、村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负责处理本区域内有关经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群众咨询工作。
七、做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,完成市、区县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工作。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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